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50500-DZ-SP-01-01 行驶层级 盟市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实施主体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审批材料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协议
具备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意见
具备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件工作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建设单位签署的委托书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申请表

许可收费

是否收费: 否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九条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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