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50122-AJ-SP-07-01 行驶层级 旗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45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2 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备案意见书 实施主体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审批材料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许可收费

是否收费: 否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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