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50000-AQ-BJ-01-01 行驶层级 自治区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批复文件 实施主体 自治区国家安全局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审批材料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书(应有申请人签章,如属委托申请,需提供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者1:500总平面图(纸质版和电子版)
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注册登记证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许可收费

是否收费: 否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依据《国家安全法》第59条规定: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66项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机关为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3. 《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内政字【2005】201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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